KXP 发表于 2021-1-24 16:29:06

泰山原浆7天遭北京燕京撞款,法院一审判决泰啤胜诉

1月22日,据齐鲁晚 报·齐鲁壹点报道,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宣告燕京啤酒公司生产、销售的被诉侵权啤酒产品,“燕京 7 日鲜”与 “泰山原浆 7 天 鲜活”所使用的瓶型、颜色,甚至显著设计元素相似。燕京啤酒擅自使用与泰山原浆7天鲜活商品近似的包装、装潢,容易导致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,一审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。 燕京啤酒需赔偿 50 万元,并要求停止销售涉案侵权产品! 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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